一、協議背景
為規范河源市高新區冠商企業信息咨詢中心(以下簡稱“甲方”)與銷售代理方(以下簡稱“乙方”)之間的合作關系,明確雙方在信息咨詢服務銷售代理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,特制定本協議。本協議基于公平、自愿、誠信的原則,旨在促進甲方信息咨詢服務的推廣與銷售,同時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。
二、協議內容
- 代理服務范圍: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信息咨詢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政策咨詢、市場分析、項目申報指導、管理咨詢等。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服務標準和定價策略進行銷售推廣。
- 代理期限: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一年。協議期滿前一個月,雙方可協商續簽或終止。
- 代理區域:乙方代理區域為河源市高新區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指定區域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,乙方不得跨區域銷售。
- 代理費用與結算:甲方按銷售服務收入的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,具體比例詳見附件一。結算方式為按月結算,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提交銷售報告,甲方在核實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傭金。
- 雙方義務: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服務資料、培訓支持和技術指導;乙方應積極推廣服務,維護甲方品牌形象,并定期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。
- 保密條款:雙方應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、客戶信息等保密內容承擔保密義務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。
- 違約責任:若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,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,具體金額根據實際損失確定。嚴重違約時,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。
- 爭議解決: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可提交河源市仲裁委員會仲裁。
三、附則
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蓋章):河源市高新區冠商企業信息咨詢中心
代表簽字:
日期:
乙方(蓋章):
代表簽字:
日期:__